舟山冊子島小馬柱混合砂項目碼頭改建工程
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公告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 項目名稱:舟山冊子島小馬柱混合砂項目碼頭改建工程
-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工程擬將原正和船廠7萬噸級舾裝碼頭改建為5萬噸級散貨碼頭1座(進港),前沿布置5萬噸級散貨泊位1個,改建后泊位長度為268m,不新增使用岸線;擬將原5萬噸舾裝碼頭改建為2萬噸級散貨碼頭1座(出港),前沿布置2萬噸級散貨泊位1個,并滿足1艘2000噸級散貨船與3000噸級散貨船同時靠泊,改建后泊位長度為210m,不新增使用岸線。本工程5萬噸級散貨泊位為卸船泊位,卸船貨種主要為機制砂及原料海砂,卸船吞吐量500萬噸/年(另有400萬噸/年砂石料通過陸運進入后方廠區);2萬噸級散貨泊位為裝船泊位,裝船泊位貨種為成品混合砂,裝船吞吐量800萬噸/年,合計吞吐量為1300萬噸/年,設計總通過能力1400萬噸/年。
- 項目地點:舟山市定海區岑港街道桃夭門社區小馬柱
- 建設單位: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分布情況
| 保護目標 |
UTM坐標 |
保護內容 |
相對
方位 |
直線距離/m |
保護級別 |
| X |
Y |
| 長灣 |
399539 |
3330382 |
居民區 |
西南 |
570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 |
| 鐘家岙 |
399057 |
3330123 |
居民區 |
西南 |
1110 |
| 桃夭門村 |
398910 |
3329541 |
居民區 |
西南 |
1120 |
| 南沙頭 |
401019 |
3329421 |
居民區 |
東南 |
1840 |
| 里廠 |
401520 |
3329735 |
居民區 |
東南 |
1820 |
| 上橫村 |
397267 |
3329223 |
居民區 |
西南 |
2320 |
| 冊北村 |
397981 |
3328867 |
居民區 |
西南 |
2400 |
三、主要影響分析情況
- 廢水 本工程碼頭預計產生初期雨水及沖洗廢水產生總量為4395t/a,,SS產生總量為6.00t/a。本次碼頭改造對廢水收集設施進行了設計,封堵了碼頭和棧橋平臺上現有的雨水孔和消浪孔,碼頭平臺設置了泄水口、過濾網、污水管及集污池。泄水口、集污池和后方陸域初期雨水池由雨水管連接。初期雨水和沖洗廢水經收集后可全部回用于洗砂和海砂淡化,不排放入海,對海域水質環境無影響。
- 廢氣 本工程新增污染源主要為卸船粉塵,顆粒物排放總量為1.56t/a。正常排放工況下,對環境TSP 1小時最大濃度濃度貢獻值為貢獻值為467.45μg/m3(占標率為51.94%),24小時最大濃度貢獻值為100.56μg/m3(占標率為33.52%),預測短期最大濃度占標率≤100%;正常排放下TSP年平均濃度貢獻值為22.81μg/m3(占標率為11.41%),最大濃度占標率≤30%。本工程建設后區域大氣環境仍能滿足環境質量標準要求,環境影響符合環境功能區劃。工程建設后,顆粒物排放在疊加在建污染源和現狀濃度的環境影響后預測結果顯示,TSP的保證率日平均質量濃度和年平均質量濃度均能符合環境質量標準。同時新增污染源疊加在建污染源后,對廠界的最大濃度貢獻值為0.440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建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無組織排放粉塵廠界外無超標點,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因此,本工程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 噪聲 本工程營運期噪聲主要為機械、船舶噪聲,源強在61~99dB(A),預測同時考慮后方陸域在建項目主要噪聲源。疊加全廠在建噪聲源以后,噪聲對四側廠界的貢獻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晝間標準,夜間除北廠界外也均能達標;對最近的敏感保護目標長灣的噪聲貢獻值為42.2dB,在疊加背景值后仍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要求。本工程碼頭布置于廠區東北廠界,碼頭機械設備裝卸作業不可避免對廠界噪聲造成影響,建設單位應避免夜間裝卸作業。但碼頭裝卸作業并不會引起敏感目標的生還質量超標,因此,本工程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不顯著。
- 固廢 本工程固廢主要為船舶生活垃圾和碼頭上掉落的貨物。船舶生活垃圾的產生量約為19.8t/a,建設單位應在碼頭上設置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船上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及時清運。在裝卸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散落海砂和機制砂,產生量約1300t/a,建設單位應加強對碼頭散落貨物的定期進行人工清掃和回收,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各類固廢經妥善處置后不會對外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 環境風險 本工程主要環境風險為船舶溢油事故風險,工程周邊分布有較多敏感保護目標。溢油事故模擬預測結果表明,溢油事故發生后,如果不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會對工程周邊海域海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本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在高度重視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體系的建設,提高溢油風險防范意識,根據區域事故應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應急設備設施,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的前提下,本工程溢油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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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段 |
分類 |
污染防治措施 |
營
運
期 |
水環境 |
- 封堵碼頭及棧橋雨水排水孔和消浪孔,修復碼頭護輪坎;
- 建設碼頭和棧橋初期雨水和沖洗廢水收集管道、集污池及集污泵,雨水收集到后方陸域初期雨水池。
- 靠泊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經船上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相關要求后在航行途中排放至航行海域,或者收集后排入水上或岸上接收設施,不在本港區內排放。
- 加強對在港船舶的管理和監督,在停泊期間不得排放污水,處理達標的廢水需在離港后在航行途中排放;需由第三方接收廢水的應按規定委托接收,并簽訂相關協議、建立健全相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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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氣環境 |
- 卸船料斗四周建設擋風板并安裝霧化噴頭,卸船作業時需盡量降低落料高度同時實施噴淋抑塵。
- 在卸船和裝船皮帶機兩側安裝一定數量的噴淋裝置,保持裝卸物料的濕度。
- 卸船機出料處安裝落料導料槽。
- 對碼頭面、棧橋、皮帶機廊道、構件和設備上掉落的海砂和機制砂應及時清理回收,并定期對碼頭面和棧橋實施沖洗,防止二次揚塵污染。
- 加強水噴淋設施的管理和檢修,保證各噴淋設備正常運行。
- 對兩座碼頭建設船舶岸電設施,船舶停靠期間使用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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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環境 |
- 盡可能選擇低噪設備或有隔聲設計的設備,并采用吸聲、隔聲、減振等技術措施,控制機械、動力設備噪聲。
- 加強機械設備的維護,減少因不良運行產生的噪聲。
- 加強船岸協調,避免船舶鳴笛。
- 建議避免夜間港口的裝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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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廢 |
- 在港區設置垃圾桶,對船上垃圾進行分類收集,能夠回收利用的盡量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倒棄,須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裝;對來自疫情港口和國外航線的船舶垃圾,應申請由地方衛生檢疫部門進行強制衛生檢疫,發現病毒等疫情時,必須在船上進行殺毒、消毒處理,否則不予上岸。
- 加強對碼頭散落貨物的定期進行人工清掃和回收,防止發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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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要求 |
- 碼頭營運前及營運期間清除碼頭前沿水域和港池的礙航物。
- 制定大型散貨船進出港航行、靠離泊作業及碼頭作業的安全生產作業規程、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防臺預案。
- 大型散貨船進出港航行、靠離泊作業時應特別注意風流對船舶漂移的影響,必要時使用拖輪協助船舶安全靠離泊。
- 建立健全船舶交通管制系統,隨時掌握進出周邊碼頭的船舶及工程區周邊的船舶動態。
- 在能見度不良的情況下“正規瞭望”和“安全航速”。
- 建立快速科學有效的溢油應急反應體系,依據JT/T 451配備一定量的溢油應急設備。
- 進出此水域的船舶臨近碰撞和發生碰撞時,應立即發出警報、通知水域安全應急辦公室,并組織船員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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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舟山冊子島小馬柱混合砂項目碼頭改建工程擬將將原正和船廠7萬噸級舾裝碼頭改建為5萬噸級散貨碼頭,將原5萬噸舾裝碼頭改建為2萬噸級散貨碼頭,建成后合計吞吐量為1300萬噸/年。本工程建設符合環境功能區劃、國家產業政策、“三線一單”、“四性五不批”等環保管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可均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從環境保護角度,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要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如需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索取
- 公眾對本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另外抄送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項目以張貼環保公告的形式征求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9日。
九、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環評單位和項目建設單位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審批單位: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定海分局
聯系人:張靖琪 聯系電話:0580-2663035
項目環評單位:浙江舟環環境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琪峰 聯系電話:13957232117
項目建設單位 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袁挺 聯系電話:13656809898
公告單位:舟山和海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0年12 月1日